马宜超
马宜超(1913-2006),陕西省佳县人。1929年4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,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少年时代,马宜超就读于陕西佳县高级小学,1931年考入榆林省立第六中学。在党组织领导下,组织进步学生罢课,与国民党反动势力进行斗争,引起学校当局的不满,遭到压制和刁难,逼迫离开学校来到西安。
1933年2月经中共陕西省委介绍,马宜超奔赴陕甘边,参加陕甘红军。红二十六军成立后,任红二团二连二排四班班长,遂以照金为中心,于淳化、旬邑、正宁、宜君一带,开展游击战争。
5月,在党内“左”倾机会主义者杜衡的错误指挥下,红二团离开照金,南下渭华地区,创建新的根据地。在终南山与敌周旋。在张家坪宿营时,遭到敌军围攻。在连长吴岱峰、指导员高锦纯的指挥下,奋勇抢占山头,掩护其他连队的突围。马宜超和二排长带领部队阻击敌人时,由于密林遮蔽,什么也看不见,根据声音向对方猛烈射击。张家坪突围后,马宜超脚心被竹茬戳伤,坚持紧跟部队,辗转终南山,寻找刘志丹,坚持战斗近两个月,终于找到刘志丹。后经刘志丹决定,埋掉武器,分散突围,返回照金苏区。马宜超因为脚伤单独行动。
马宜超与同志们分手后,剃光了头发,化装成盐民,从许家庙山口出山。遇到陕西省委派来了解红二团失散情况的李秉荣,回到西安后,陕西省委安排治伤,伤愈后回到照金苏区。
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,马宜超在陕甘宁边区佳县县政府从事经济工作,为前线部队筹集战备物资,为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、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和新中国的诞生做了大量工作。
全国解放后,马宜超在甘肃积极技身于新中国的建设事业,先后任渭源县第一任县长,天水专区税务局局长,甘肃省优抚局局长,甘肃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,省委统计室主任,甘肃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,甘肃省统计局局长等职务,1983年离职休养。
2006年5月7日在兰州逝世。
来源:《照金人物》·中共铜川市委史志办公室 编